乐清市劳动保障工作2005年总结
2005年是“十五”时期的最后一年。一年来,我们全体劳动保障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苦干,开拓进取,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十五”时期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平安乐清”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狠抓非公企业扩面,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非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我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扩面工作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基层所,由局班子成员牵头,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二是以宣传为先导,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通过印发企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及有关业务指南,深入企业讲解社保法律法规,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扩面政策,举办各种业务咨询活动,组织用人单位职工开展业务培训等,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报请市政府批准下发《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在2005年底前必须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规定参保人数按企业上年销售额每50万元参保一人以上的标准确定,其中获市明星企业以上称号的企业职工参保率要确保80%以上。实行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与参加评优评先活动挂钩制度,促使企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四是加强与地税部门协作,各社保所与各地税分局就扩面工作进行了联合办公,在企业申报纳税时,逐户核定落实参保人数和缴费费额,对未按规定申报参保人数的企业逐一送发催缴通知书,实行强制征缴。经过多方努力,截止12月底,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20366人,其中在职参保职工人数109492人,比去年净增8128人,实际缴费人数98216人,比去年净增6226人,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的实际缴费人数净增5000人的目标任务。在抓扩面的同时,组织力量,进一步清理核查历年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强化催缴手段,通过稽核、发放催缴通知书、报纸公告等一系列措施,较大力度地促进了欠费催收工作,全年累计催收欠费848万元,清欠率为43%。协同地税部门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26939万元,比上年增加6991万元,增长35 %;当年收支结余13489万元,滚存结余40512万元,基金收缴率达到91 %,支付能力达到36个月。全市1087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待遇,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853.77元,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着重抓好查漏补缺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截止12月底,全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27545人,在职参保22527人,实际缴费213116人,实际缴费人数比去年净增115人;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9354万元;5018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市50亩以上被征地村进行排摸,最后确定了虹桥镇的凰岙、水坑、溪西、北村等四个村为试点村。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挨家挨户上门讲解政策等方式,积极调动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截止12月底,凰岙等四个村已有193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障。同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3号)精神,我局正抓紧研究和制定相应的补充办法,以不断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二)出台实施《乐清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温州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在2005年6月底前都要出台公务员医改方案,以确保年内实施。为此,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吴建华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我局也已在年初开始着手进行公务员医改工作的调查、测算和摸底工作。并于6月份将《乐清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送审稿)》和《乐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批,经反复论证和修改,于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8—10月份我局联合市人事、财政部门开展公务员医疗保险申报的审批把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了社保信息系统软硬件升级更新工作,与各定点医院实现联网,从而确保公务员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11月1日,我市公务员医改工作正式启动实施,目前制度运行平稳,公务员参保待遇支付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截止12月底,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0843人,与去年底相比净增23356人,超额完成全年净增2.1万人的目标任务。2005年全年共收缴基金3627万元,收缴率达81%,历年累计结余8385万元。
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切实加强医疗管理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医保有关配套政策,及时转发省、温州市药品限制使用范围和治疗项目等有关文件,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二是提供双月上门便民服务措施,考虑到离休老人交通及身体不便等因素,我局推出了每双月14~17日直接上门为离休老人提供住院医疗费报销全套服务。三是8月份,联合市卫生局、财政局组成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小组,对全市7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细化协议管理内容,使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确保参保病人的利益真正得到落实。四是提高离休干部乡镇卫生院门诊一次药费限额。为保证老干部就近医疗,结合我市实际和门诊药费增长因素,4月份将离休干部的乡镇卫生院门诊药费限额从每天一次性40元调整为80元。四是及时为参保病人办理住院、转院等有关手续,认真审核医疗费用。
(三)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继续稳步实施。
通过到企业厂矿宣传、上街设摊咨询等,加大了《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研究和组织落实高风险企业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全市建筑、船舶、矿山等高风险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6796家参保单位87777人参加了工伤保险,与去年底相比净增7352人,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的实际参保人数净增6000人的任务。全年共收缴基金528万元,收缴率达93.6%,清欠历年欠费18万元,历年累计结余948万元。及时做好工伤处理工作,全年共受理工伤案件97件次,核定工伤待遇97件次,总计407.59万元。
认真实施《乐清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夯实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严把待遇审核关,协同医疗保险稳步推进覆盖范围。截止2005年12月底,生育保险参保单位358家,参保人数达13808人,全年共收缴基金157万元,收缴率达90.3%,清欠历年欠费6万,历年累计结余122万元。受理核定支付生育待遇167起,支付生育保险基金98万元,制度实施和落实情况良好。
鉴于我市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基本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市失业保险扩面工作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实行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式征缴,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以养老保险为基数,按企业规模确定职工参保率。经过一年努力,非公企业参保人数呈大幅度增长。截止2005年12月底,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593家,其中事业单位298家,国有企业72家,集体企业53家,其他企业170家,参保人数为48104人,比去年净增11604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1011.6万元,历年累计结余4296.7万元。同时,按照《乐清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精神,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标准,并启动实施市属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劳动用工综合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
一年来,我们按照抓源头,抓协调,抓查处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劳动执法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为期40天以清欠工资为重点的 “春雨”行动,重点检查了北白象、虹桥等乡镇生产密集型企业,并对慎海头盔业、白石橡胶业、北白象及磐石服装业、湖头胶木压铸业、北白象标准制造等家庭作坊进行重点排摸。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共检查用人单位265家,处理案件73起,追回拖欠工资46.5万元,清退押金2.8万元。二是3月份开展对全市劳动力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春雷”行动,共检查了30多家职业介绍所。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行为不规范、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经营、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取缔了7家无证非法职业介绍所,并予以经济处罚。三是5月份开展对四大集镇的美容美发、保健按摩等工种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17家,出具指令整改书60份,整改对象118人。四是4月份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以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和馨行动”,重点检查了对曾发生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共检查用人单位376家,查处违法企业121家,处理案件121起,其中,发现未签订合同企业21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730份,发现拖欠工资案件65起,清欠工资额为26万元,发现扣留押金案件9起,清退押金4.7万元。五是7月上旬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宣传周”活动,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六是8月份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春苗”行动。重点检查工业区附近的个体经济组织、家庭作坊,查处童工案件13起,清退童工15名。七是11月份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摸底行动,主要针对有过投诉、举报记录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特殊工种行业进行重点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57家,现场处理投诉案件45起。
据统计,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246起,结案1157起,结案率达到96%,查处童工15名,涉及劳动者2340人,为务工者追回工资227万元,较好地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关系,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依法开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近年来,劳动争议的范围已经从单纯的工伤案件逐渐向劳资纠纷、合同违约、劳动关系解除、劳动保障福利、用工年限等范围扩展,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劳动争议逐渐复杂化。对此,我们克服了办案人员不足的困难,加大办案力度,多办案,办好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要求,做到了操作规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64件,庭外调解17件。在立案处理164件中,劳动报酬争议16件,涉及经济标的13.5万元,工伤待遇争议148件,涉及金额368万元;在庭外调解17件中,涉及金额16.5万元。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在98%以上。
(三)完善劳动用工综合宏观管理。
在劳动用工管理基础工作方面,加大劳动合同管理,深入做好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全年签订劳动合同21.5万份,合同签订率达86.3%,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85%的签订率;按时做好4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指令性安置任务,解决了军转干部的后顾之忧;做好了对供水集团公司兼并过程中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公开招工工作。
在工资分配制度方面,认真研究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机制,坚持效率公平兼顾的原则,建立健全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配体系。继续在温州市各县(市)中率先公布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并对全市230家企业21255名在职职工开展调查,经统计测算,发布2005年度我市132个职位的劳动力工资高、中、低指导价位;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工作,完成了2004年度7家工效挂钩企业的决算工作,并及时布置2005年5家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工作;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有350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三、重视技能人才开发,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加大职能鉴定考核力度。
以开发第一资源,履行第一要务为己任,努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078人次,组织职业技能鉴定7608人次,发放职业资格证书6307个 ,职业资格鉴定比上年增长了33%;同时输送到高职院校的高技能人才1098人次。
1、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通过学习借鉴路桥、玉环等地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农民素质工程培训网络,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林立电脑培训学校建立起温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在大荆就业所和金桥电脑培训学校建立起乐清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为龙头,各就业管理所、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为依托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组织网络,为有效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有力保障;为深入实施“五动富民计划”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向外发展,制定乐清市“1+1师带徒活动”管理办法,并于8月份在13个欠发达乡镇推出首批80名“1+1师带徒”培训,该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次;出台《乐清市农民计算机培训考核标准和质量管理办法》,为农村劳动力在计算机素质培训方面提供量化标准,从而提高了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据统计,全年共培训农民工13078人(包括乡镇组织专项培训、社会力量培训机构组织培训、部门组织培训、“1+1”师徒培训)。
2、周密组织,开展我市首次技能人才抽样调查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及温州市技能人才调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4月份在全局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技能人才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统计调查、审核、数据录入及复核工作。通过学习动员、周密安排,使全市技能人才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全面启动实施,并如期收回调查表,顺利通过审查验收。共对全市110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技能人才和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的调查,为全面掌握我市技能人才总量、分布、构成和单位劳动者保障基本情况,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3、注重实效,开展内容丰富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今年共举办三期技能竞赛活动:一是4月份会同教育局联合开展在职教师计算机选拔赛,共有12名选手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选送到温州参加竞赛。二是6月份会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全市首期企业员工电工技能竞赛,共有7支队伍参赛,12名选手分别获奖,4名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三是10月份承办了温州市钳工职业技能竞赛,乐清市派出22支队参赛,参赛队伍有职业技术院校、企业员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通过竞赛拓宽了技能人才的成材通道,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4、夯实基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培养机电类高技能人才需要,在德力西集团建立起电器高级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并组织编写电器装配工的教材,填补全国装配工职业培训教材的空白。
5、规范程序,加大技能鉴定考核力度。一是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智能化考点的增设工作和两年一次的鉴定所(站)的质量评估审核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充实考评员基本情况信息库,初步构建起一支覆盖温州全市的以教育界的讲师、实业界的工程师、技师和高级工为主体的高素质考评员队伍。三是科学规范,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继续做好面向职校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全年共鉴定职校生5200人次;会同相关部门对1300名社会通用工种(如美容、按摩、营业员、服务员、钳工)及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进行鉴定;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规定,全年共发放职业资格证书6307个。
6、转变观念,注重职业技能开发的服务工作。积极做好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站服务工作,在6-7月份开展了培训机构综合检查评估,完成了19家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新审批2家培训机构,促进了社会培训机构完善提高;配合教育局做好技校招生后勤服务工作,为来乐招生的技校搭建平台,并将技校招生简章纳入《乐清市高中段招生指南》,乐清籍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为其提供有效信息、扩大了宣传范围。
(二)大力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工作,全年共对258名下岗失业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二是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积极性的同时,共举办了七期计算机、家政服务员等专业技能培训,参训人数482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241人,农民和社会失业人员174人,企业职工67人。三是为74人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就业政策与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就业再就业构筑良好的平台,于4月16日至17日举办就业再就业招聘大会,进场招聘用人单位88家,提供需求职位1348个,进场求职应聘622人,达成意向130人,现场录用16人。五是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2005年春节期间,对全市547名下岗失业特困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54.7万元。据统计,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8824个(超额完成温州市下达的就业岗位数新增3300个的目标任务,任务完成率达570%);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达536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数为307人。六是继续做好全民、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和技校毕业生流动就业保留身份、代管档案工作,全年办理农电工录用备案354人,劳动合同备案354人,受理企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445家,代理人数42536人。
(三)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规范职介行为。
我市的劳动力市场逐步走向成熟。今年核准新增职业介绍机构15家、分支机构2家,总计46家,其中分支机构7家,职业介绍求职登记41443人次,介绍成功26147人次。在上半年举办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可培训班,对40位从业人员进行了资格认可培训。
四、深入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一)根据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1-6月份我局在市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和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各种载体和措施,组织全体党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每一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巩固和扩大成果,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通过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素质得到提高、基层组织得到加强、执政理念得到深化、服务水平得到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用民主集中制来规范班子成员的思想和行为,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约束每一位班子成员,凡是关系到全局、人事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宜都经过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形成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风气,依靠集体智慧,充分发挥班子整体效能。
(三)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规范信访工作,促进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讲政治、履行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人大、政协13件提议案及时予以答复,代表委员们普遍反映较为满意;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对省、温州市和我市党政接待日、信访局转办的77件信访件以及18件群众来信件落实到职能科室,并及时予以答复;同时,重视日常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对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均给予满意的答复,无法解决的,则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社会的热点、重点信访事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求证,使信访人员的要求事项与历史事实得到准确地引证,然后按照现行政策进行相应处理。
(四)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制定了《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局一把手与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行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印发《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任务分解表》、《关于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05年社保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和有序运行。
(五)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以通俗易懂、简洁便民、应民所需为前提编排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共发布13期政务信息,具体内容涉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情况、国有集体企业用工计划汇总表、《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乐清市公务员医疗改革制度实施方案》等,切实做到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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