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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劳动保障工作2004年总结
发布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08-04-19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401-2005-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乐清市劳动保障工作2004年总结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各项任务的重要时期。一年来,我们全体劳动保障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扎实苦干,开拓进取,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平安乐清”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发展完善,尤其是养老保险全覆盖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首次突破10万人

2004年是我市完成省政府下达10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扩面攻坚的重要一年。根据省政府全覆盖的要求,市政府进行了全面部署,年初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就非公企业扩面工作进行了动员;与有关部门、重点乡镇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扩面工作列入乡镇政府目标考核;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扩面的法规政策依据、覆盖范围、目标和措施;七月份市政府又发出了《关于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在2004年底前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即企业参保率要达到100%。同时,市政府召开了两次全覆盖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要求有关单位把扩面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通力合作,务必要在11月底前完成省定任务。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明确责任。年初即对社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精心组织,研究完善了2004年社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的有关办法,并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科室联系社保所”制度,明确了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各社保所的责任范围。二是细化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的通知》,对全市各类工业企业进行了调研测算,采取了“先企业全覆盖,再逐步实现职工全员参保”的办法,稳步推进全市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全覆盖工作;会同地税部门发出了《关于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我市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提出了参保要求、缴费标准、缴费程序及处罚措施;各社保所与各地税分局就扩面工作进行了联合办公,在企业申报纳税时,我们劳动保障部门逐户核定落实参保人数和缴费费额,地税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对近1000家未申报或未按规定申报参加人数的企业逐一送发强制征缴通知书。三是改进服务。我们印制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险小册子及相关资料,提供了双月中旬上门服务活动及各种服务咨询,切实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和职工办理参保提供方便。四是强化协作。劳动保障、地税、财政部门加强了协作,加大了社保扩面工作的执法和督查力度,尤其在实行依法征缴的过程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地税部门按规定核定企业应保职工人数及应缴费额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缴,双方配合协作良好。 五是宣传到位。为提高企业的参保意识,加强了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召开了社保扩面动员大会;为企业举办各类社保知识培训活动等;对少数拒不参保的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上门宣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强调依法参保。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努力营造了良好的参保氛围。截止12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已达到101364人,其中在职职工人数91990人,比去年净增29317人,扩面增幅达47.6%,超额完成了省定的参保10万人的目标任务。在抓扩面的同时,组织力量,进一步清理核查历年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强化催缴手段,通过稽核、发放催缴通知书、报纸公告等一系列措施,较大力度地促进了欠费催收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19947.88万元,比上年增加5423万元,增长37.3 %;当年收支结余8658.18万元,滚存结余27023.58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25087万元,支出户存款1936.58万元,基金收缴率达到93.1 %,支付能力达到27个月,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了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市1039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待遇,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807元,并保持100%及时、足额地实行社会化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着重抓好查漏补缺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22765人,比上年净增432人;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8409.94万元;4790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同时,根据《乐清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进行了试点工作。

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继续积极、稳步地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医保有关配套政策,及时转发省、温州市药品限制使用范围、治疗项目等有关文件,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截止2004年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7487人,其中在职职工13220人,退休职工4267人;参加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的人数229人(包括21人离休干部配偶);全市应缴实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60.02万元,支出10346.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运作情况良好。全市有2350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费医疗范围,全年总支出公疗费用2260万元,保持了平稳运行。

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工作继续稳步开展,明确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拓展覆盖面,成绩突出,全市已有7738个单位80425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比上年增加25225人,全年收缴工伤保险基金445.79万元。同时,及时做好工伤处理工作,调查取证366起案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169起(其中视同工伤4起,不予认定2起),核定享受工伤待遇78人、遗嘱补助15人,支付工伤待遇等221.03万元。

生育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实施一年以来,我们规范了业务流程、建立了业务档案,严格执行生育保险规定。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参保单位379家,职工12186万人,净增人数736人,收缴基金130.02万元,共支付待遇137件次80.66万元。制度落实情况良好,基金运行平稳。

3失业保险逐步理顺

我们始终把扩大覆盖面作为失业保险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以事业单位为重点进行拓展。至2004年底止,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达490家,参保人数36500人;全年收缴失业保险基金770.14万元;分别为512名特困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40.96万元,为488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等12.05万元,医疗补助金0.39万元。同时,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及温州市的要求,在9月份失业保险基金已经纳入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加强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失业保险管理逐步规范。

二、加强劳动用工综合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发展

一年来,我们按照抓源头、抓协调、抓查处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环境。

1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劳动执法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清欠工资为重点的 “春雨”行动,重点检查了北白象、虹桥等乡镇生产密集型企业,并对慎海头盔业、白石橡胶业、北白象及磐石服装业、湖头胶木压铸业、北白象标准制造等家庭作坊进行重点排摸。共检查用人单位382家、处理案件86起,追回拖欠工资42.2万元,清退押金3.5万元。二是3月份开展对全市劳动力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春雷”行动。共检查了四大集镇30多家职业介绍所,取缔了8家无证非法职业介绍所,并予以经济处罚。三是5月份开展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87家,涉及劳动者5050人。其中对106家未依法办理用工手续、17家未依法支付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发出指令整改书65份,责令支付工资17万,清退童工3名,对15家企业予以警告处理。四是7月上旬开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宣传周”活动,并设立劳动保障公益服务电话“12333”。五是7月份配合开展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共检查了慎海的头盔业、象阳的喷漆业、白石的橡胶业等几大职业病集中的企业115家,发出责令整改书87份。六是8月份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春苗”行动。重点检查工业区附近的个体经济组织、家庭作坊,查处非法使用童工5名。七是11月份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摸底行动,主要针对有过投诉、举报记录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慎海头盔业、白石橡胶业、北白象及磐石服装业、湖头胶木压铸、白象标准件制造等行业进行重点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10家,涉及劳动者6586人。

为从源头上防治于未然,我们建立了工资清欠长效机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出台了《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做好信访和群体性紧急情况处置工作的通知》;二是会同建设局印发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协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乐清市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三是代拟并经乐清市市委、市政府通过了《乐清市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50万元的欠薪应急专项资金。

据统计,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217起,结案1192起,结案率达到98 %,查处童工8名,涉及劳动者3150人,为务工者追回工资209万元,较好地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关系,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2依法开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近年来,劳动争议的范围已经从单纯的工伤案件逐渐向劳资纠纷、合同违约、劳动关系解除、劳动保障福利、用工年限等扩大,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劳动争议逐渐复杂化。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要求,做到了操作规范、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开展。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28件,庭外调解21件。在立案处理128件中,劳动报酬争议10件(其中集体争议2件),涉及经济标的22.04万元,工伤待遇争议118件,涉及金额337.40万元。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在98%以上。

3完善劳动用工综合宏观管理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全年签订劳动合同19.39万份,合同签订率达81%,完成了省、市下达的80%的签订率;按时做好3名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指令性安置任务,解决了军转干部的后顾之忧;做好改制企业的用工政策指导协调工作,对改水系统、自来水公司兼并过程的劳动用工,做好政策指导;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公开招工工作;及时办理招工补员、调动手续,全年共办理132人次,调动43人次;坚持效率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努力建立起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配体系,加强了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工作,发布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温州市各县中率先公布了市属企业2004年度108个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继续做好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工作,完成了2003年度13家工效挂钩企业的决算工作,并及时布置20047家国有企业的工效挂钩工作;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有288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三、重视技能人才开发,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1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加大职能鉴定考核力度

以开发第一资源,履行第一要务为己任,努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受训人数8139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115人次;组织职业技能鉴定8508人次,其中高级工以上128人次;发放结业证书3417 ,职业资格证书6244个;同时输送到高职院校的高技能人才1278人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比上年相比都翻了一番。

一是开展了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今年共举办了二期技能竞赛活动:与教育局联合开展了职校生的计算机、电子电工、机械、宾馆服务等7个工种的技能竞赛,共有80人获奖;在德力西集团开展了职业技能竞赛,共有3000多人参加初赛,299人参加了12个工种的决赛角逐,对获得第一名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操作的决赛命题结合生产企业岗位要求进行。这种方法贴近企业实践,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开展乐清市首届优秀高技能人才的评选活动。经过推荐、初评、联评、公示和审批,共有35个单位推荐65名人员参加评选,经资格审查,26位进入初评,15位同志通过初评,12位同志被评为优秀高技能人才,并为之颁发政府荣誉证书,。

三是规划建设好二个高技能培训基地。按照培养机电类现代制造高技能人才需要,已在温州发电厂建立起电力专业的培训基地,培养电力类高技能人才43人次。同时德力西低压电器装配工专业培训基地也正在筹备阶段,硬件方面计划2005年上半年完成。

四是加大技能鉴定考核力度。做好面向职校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开展了3100人次的职校生职业技能鉴定;会同经贸局对352名电工、电焊工等特种工进行“双证制”考核;依托社会力量,为培训市场提供菜单式选择,有效激活市场,上半年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已办理结业证书3417人;同时强化内部联动,抓好持证上岗检查,共对1000多家用人单位如美容、美发、按摩、营业员、服务员等6个工种进行专项检查,促成710名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培训考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试点工作。为满足非公企业生产岗位要求的需要,组织开展了德力西职业技能鉴定的试点工作,开展了对12个工种32个岗位的310人次的鉴定工作。

五是积极做好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服务工作。35月份开展了培训机构综合检查评估,完成了19家培训机构年检工作,促进了社会培训机构完善提高。

六是为来乐招生的技校搭建平台,协助做好技校招生后勤服务工作。将技校招生简章纳入《乐清市高中段招生指南》,乐清籍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为其提供了有效信息、扩大了宣传范围;同时,为配合宣传,于8月份开通了“乐清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

七是积极开展农民素质工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农民培训一条龙服务。在龙西乡开展了全市首期农民工素质工程家政服务员试点培训班,65人参加学习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餐制作、护理等课程、实践操作和鉴定考核,64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1人获得岗位资格证。供需见面会后有20人已上岗就业,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之后在乐成东门村开展了全市首期农民素质工程计算机培训班,66人参加了学习,65人参加了鉴定考核,60人获得了职业资格证。

2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是2月份协同工商部门组织举办了非公企业促进再就业人才招聘大会,达成意向和录用人员共有1040人,其中1/3为下岗失业人员。二是4月份举办就业再就业招聘周活动,共有152家企业提供了2000多个岗位,达成意向542人,当场录用120人,其中70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三是按政策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为全市3100名下岗失业人员核发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为500户个体、工商户减免了管理费3.10万元、登记费14800元、集贸市场费2820元,为13人减免了9528元。四是举办了三期下岗失业职工计算机培训,共有97名下岗失业职工参加培训,并举办了一期再就业指导培训,共21名失业职工参加培训。五是创办了雷博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全面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外来驾驶员管理中心为211名外来驾驶员办理了聘用手续。

3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规范职介行为

我市的劳动力市场逐步走向成熟。今年新增职业介绍机构8家、分支机构2家,总计27家,分支机构4家,从业人员95人,职业介绍求职登记45291人次,介绍成功30828人次。在6月份举办了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可培训班,对88位从业人员进行了资格认可培训,87人取得了合格证书。

四、深入开展十六大主题教育、效能革命等一系列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改进了工作作风

1、按照市委部署,及时印发了《2004年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创建“四好科室所”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局领导班子中开展“三树一创”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思想进行辅导,对效能革命进行动员部署,并坚持党组中心组、各支部、科室分层次学习制度。通过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提高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力促进了我市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2、局主要领导调整后,认真贯彻党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充分发挥了局班子成员的整体力量。

3、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讲政治、履行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人大、政协23件提议案按时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反映普遍较为满意;对“效能”中心转来的2件投诉件,进行了认真的查证并予以答复、落实;对省、温州市和我市党政接待日、信访局转办的59件信访件以及67件群众来信件落实到职能科、室,逐一答复、办理;同时,重视日常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对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均给予满意的答复,无法解决的,则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社会的热点、重点信访事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求证,使信访人员的要求事项与历史事实得到准确地引证,然后按照现行政策进行相应处理。今年重点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如军转干部的提前退休问题、基层供销社、农电体制改革等养老保险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群众反映较好。

4、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2004年社保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和有序运行。

5、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了公开的内容(包括对内、对外公开)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局采取灵活公布的公开方式,以通俗易懂、简洁便民、应民所需为前提编排内容。今年共公开十期内容如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退休死亡补员情况一栏表,关于乐清越剧团拟招演员、演奏员及舞美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结果公示,国有集体企业用工计划汇总表等,切实做到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服务质量。